一名华人在美犯罪被判缓刑多年后,以当初“律师失职”为由要求清除原有罪名,但法官指出他证据不足,并且有证据表明他是一名说谎者,宣布驳回其申请。
当事人朱伟(音,Wei Zhu)95年来美,在2004年被控参与信用卡欺诈集团,他后来承认一项持有伪造证件器材罪,在9月被判处3年缓刑及赔偿3万美元。由于触犯重罪,朱被勒令递解回国,尽管他之后曾一度回到中国,但在2013年又重新返美,虽然美国政府启动了对他的遣返程序,不过朱仍滞留在美。
朱随后以自己当初的律师Christopher Cannon失职为由,向法庭申请清除之前的罪名。朱在呈文中提出,Cannon律师在当时未向他正确阐述认罪的后果,导致他承认重罪,以至于后来面临递解。具体而言,朱称他在2004年认罪前夕告诉律师自己不是美国公民,怕认罪后被递解,律师向他解释说如果他只被判缓刑,而且之后没有犯罪被捕,那么被递解的机会就很小。
但法庭指出,朱的以上说法不能证明其律师构成失职行为,因为即便朱的证词属实,律师的措辞也并没有问题,而且朱称他后来没有被捕过,但事实上朱之后再次因犯罪被捕,法官因此认定他是一名说谎者,其证词不足以采信。事实上从当初案件的结果也可以看出,朱的律师并未“失职”,因为朱所犯的是涉及数万美元的重罪,但律师却给他争取到了不必坐牢的机会。
综上所述,法官宣布驳回朱的清除犯罪记录申请。
法佑律师指出,在美国,许多犯罪记录可以被清除,以免留下一生的案底,这样除了司法机关,任何人均无权访问这些记录,从而使当事人自此高枕无忧,真正重新开始人生。但是犯罪记录清除有其讲究,究竟您的案件是否符合清除案底的条件,要同律师探讨之后才能决定。
(此文转载于法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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