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在你看来是否有不妥呢?Well received这个用法相信大家早就用到不假思索的程度了吧,正式点的时候Your email is well received with many thanks。而更多时候在internal email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A给B发去一份文件(以附件形式),正文只有三个字母“FYI”(for your information),B收到之后回复四个词“Well Received with thx.”
Well received用得如此之多,当你信手拈来打上这两个词的时候是否有想过这里的well到底代表什么意思呢?虽然现在的well received基本上已沦为客套,但其实well是表达出了收件人乐意收到这份信件(注:well receive在别的场景中有别的含义,这里特指在收到信件的这类场合里)。显然没有人会乐意收到别人的demand letter,这里用well就显得不合适了。类似的,如果你收到对面的诉状这类文书时,也不应该用well received的说法。上周我跟Legalin全体外教一起聊了这个问题,他们纷纷表示well received的误用是他们见到中国学员最常犯的错误之一。
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通过简单机械地模仿学习法律英语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得不到正确的反馈。比如这个well received,哪怕你在工作中写给一个native speaker看,而且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恐怕他也不会给你指出(很好理解,在商业交流中,只要能理解对方,你肯定不会去纠正一个外国客户的中文错误)。
如何避免这个问题呢?除了通过专门上课程获得专业老师的及时反馈外,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在自学的时候多想一个为什么,比如看到别人用well received时候不要简单粗暴地拿来用,而是想一想,查一查这里的well到底指的是什么。
插播一条硬广:Legalin现在正在为律所和公司法务部提供法律英语校对服务,用修订模式和批注的方式指出他们的法律英文文书中的错误。如果贵司也需要这样的服务,欢迎与Aaron老师联系。
在律所或法务混熟了,学完法律英语,拿一本美国律师执照才是终极硬件!与其心惊胆战等美国学习的offer,甚至付出努力结果却是waitlist还是被rj,在国内读在线LL.M直接获取加州律考资格岂不是更好?(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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