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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如何看待活雷锋?

国圣盖博市发生一起华裔合力制服当街行抢西裔歹徒事件,民众拍手称快,但事后却爆出被抢华人及当时见义勇为民众也被警方逮捕入狱的事件。不仅当事人及家长气愤难平,很多华裔民众也大惑不解。

抢案发生时,与朋友协助受害人合力制服歹徒的圣地亚哥华裔美军宪兵孙鲁楠表示,他们和苗、姜、慕姓三位华人朋友在圣盖博市顺发超市前的一家餐馆聊天,当时正是晚餐时间,店内客人不少。

这时进来两名西裔男子,年龄看上去约20岁。孙鲁楠表示,由于当时顾客几乎全是华人,两名西裔出现让他和友人感觉好奇,其中一名西裔男子的手一直放在口袋,让他顿时提高警觉。两名男子在店内东张西望转了一圈,看似要找人,但既没有坐下喝茶,也没有购买餐点。正要出门时,两名男子突然抢走孙鲁楠对面苗姓友人脖子上的金项链,夺门而逃。

这突如其来的抢劫让四人不约而同追出,但两名抢匪分别朝不同方向逃逸,其中一人沿圣盖博大道奔跑,很快消失在夜幕中。四人马上跳上正好停放在附近的汽车,在三个街区外圣盖博大道与Marshall路加油站附近,正好看到那名抢匪慌张小跑,四人赶紧下车,很快将抢匪制服,并立即打电话报警。因职业原因正好随身携带手铐的孙鲁楠,同时将抢匪反铐。数分钟后,圣盖博警察到达现场。

“不可思议的是,警察将我儿子和其它受害人一起带到警察局”,家住阿罕布拉的孙先生表示,次日凌晨3时接到儿子孙鲁楠从警局拘留所打来电话时吓一跳,他和家人及其它被捕受害人家属均不明白:“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为何在美国变成惹祸上身”?

根据圣盖博警察局纪录,被捕的19岁抢匪Jeremy Mallari目前以“抢劫”起诉,而四名被抢及抓住抢匪的华人在圣盖博警察局待了一晚,四人均被控“以致命武器攻击他人”,保释金3万美元。

负责本案的圣盖博警察局警官Darren Perrine7日表示,四名见义勇为的华裔被控,是因抓住抢嫌后过度使用武力,所谓致命武器,就是那副铐住抢匪的手铐。Perrine表示,据目击路人提供的信息,四名华人在抓到该西裔嫌犯后,一度对其拳打脚踢,包括多次用拳头和脚踢嫌犯的头部和腿部,警方到达现场逮捕嫌犯时,该嫌犯一度送往医院治疗。不过四名华人表示,他们当中只有被抢项链的受害人因气愤,挥拳将抢匪打倒在地,之后大家协力将其反铐,至少一至两名华人完全没对抢匪动手。

动私刑 美国绝对禁止

路见不平见义勇为的中国传统美德,在美国法律体系下可能惹祸上身。警方表示,关键在于制服歹徒的武力程度,避免“私人执法”,对抢匪穷追猛打,不但可能危及自己生命,还可能惹上官司。

“私人执法”情况近年在圣盖博谷华裔小区屡见不鲜。包括在圣盖博全统广场一位民众用自己汽车拦截抢劫正在逃跑的西裔抢匪,导致抢匪受伤而惹官司;发生在阿罕布拉的陈姓父子三人因别人借钱不还,逃避责任而自己上门拘禁他人,法官最后虽验证被告父子在“非法绑架”的同时曾向警方电话报案而同意撤销起诉,但父子三人虚惊一场,付出心力难以言语;最近东区城市则有华裔卡车司机因公司老板没有按期支付薪水而扣留运输货物“维护自己权益”,结果也遭到起诉;发生在蒙特利公园市的一宗房客房东纠纷案,则是房客因被房东无预警进入其房间而向房东武力相向,最后双方对簿公堂。

华裔刑事律师邓洪表示,不少华裔新移民认为保护自己财产、捍卫合理权益理所当然,路见不平见义勇为更是难能可贵,但美国却有一条非常严格的法律,禁止私人执法,比如遭遇抢劫或偷盗,民众最好是求助警察,即便是行使公民逮捕权,也应量力而为,理由一是因为歹徒可能持枪危及生命,二来可能抓错人,造成第三方伤害。

华裔律师蔡玟慧也表示,在刑事事件两方对峙过程中,双方人数的对比,也可能成为警方考虑的因素。负责周五华人抢案的圣盖博警官Perrine表示,加州法律规定民众可以使用武力制服抢匪,也可以使用公民逮捕权逮捕抢匪,如果歹徒进行反抗,而且使用致命武器威胁当事人或公众生命,民众可以使用武力正当防卫;但一旦歹徒就擒屈服后,就不能再使用武力,否则会触犯法律。民众、警察均不例外。

华裔律师表示,一旦发生类似周五事件,民众被捕时即便认为自己有理,也最好在警察面前保持沉默,以避免说辞可能成为日后不利自己的证词。不过律师认为,四名见义勇为的华人虽然被捕,但最后还得法庭说了算,比如圣盖博华人汽车拦截抢匪案,最后是庭外和解;阿罕布拉三父子“绑架”不还钱人士,最后法官下令撤销控罪。

如果在街上你看到一位老人晕倒在地需要人帮忙的时候,你千万也不能去碰他,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打911报警,让警察和医务人员去救护。如果你去扶这位老人,很可能为你自己惹上麻烦,因为你不是专业的人员,你不了解老人当前的情况,出现的一系列后果,你可能会去承担。国界不同,法律不同,所以在美国做活雷锋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