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继58同城“996”工作制曝光遭申讨后,不少互联网公司也被曝出鼓励员工加班,甚至强迫员工加班已成为惯例,尤其在公司创业阶段更加普遍。“996”工作制已成为互联网行业的作息常态和潜规则。
“996”是什么?“996”是一种上班作息制度,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休息1-2小时,一周工作6天。在互联网行业,员工普遍一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左右,软件开发等核心部门加班最为严重,“996”或者“10、10、6”是家常便饭。为逃避监管查处,这些互联网企业并不会用书面通知或规定,而是通过高管口头通知或暗示,或者以某种福利待遇吸引员工“自愿”加班。
“996”工作制,让员工身体长期处于被“掏空”的状态,给其身心健康带来巨大伤害。近年来,互联网公司员工的“过劳死”现象屡见报端。譬如:
2012年9月,西山居一年仅25岁员工猝死于办公室内;
2014年9月,去哪儿网宣布,年仅28岁的女员工小鲁晕倒在公司卫生间,后抢救无效离世;
2016年6月,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在下班回家途中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去世。“血”的教训,让我们不得不从法律角度去审视“996”工作制的任性与傲慢。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最多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工资的200%。“996”工作制让这些刚性的法律规定成为了一纸空文,不仅浑浊了互联网行业的整体生态,更僭越了法律的底线和边界。
从长远看,“996”工作制既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也束缚企业成长步伐,损伤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之本。可以想象,长期的过度加班,即使员工敢怒不敢言,但很难让员工从骨子里认同企业、关心企业,更不会设身处地出真招、用实招去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长此以往,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只会是泡影,企业的长足健康发展更无从谈起。松下幸之助曾说过,“最成功的统御管理是让人乐于拼命而无怨无悔,而实现这一切靠的不是强制,而是取得对方的信任”.互联网企业的管理者们应当好好理解一下这句话的实质内涵,以善待优待换取员工的无怨无悔。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劳动监察等部门应当及早行动起来,针对“996”等过度加班制度,深入摸底研究,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察力度,勇于攻坚克难,真抓、实查、促整改,让劳动法真正产生执法威慑力;同时,具有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增强实干、优化服务,不遗余力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要素支撑,让企业主无需靠员工过度加班也能实现良好运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责编 | 陈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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