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首位华人律师传奇——张康仁
2015年3月16日,美国加州最高法院作出编号为S223736的裁定,追认中国人张康仁为加州律师。
美国大法官休尼特曾说:“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来。”这句话在张康仁身上极为贴切——他的正义迟来了整整125年。
张康仁是谁?这个裁定背后又有什么样的故事?
迟来的追认
这份长达9页的判决书强调:“加州律师协会歧视性地将张康仁排除在外,是一个极严重的错误。它剥夺了张康仁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除去公民身份,他完全符合被接纳为律师的条件。对于其他不计其数的和张康仁一样热切地想成为律师,但却囿于其种族、外侨或国籍而无法圆梦的人,也是一个打击……这对我们的社区和社会来说,造成了极大损失。”
在判决书最后一段,加州最高法院指出:“虽然我们不能重写历史,但我们可以承认张康仁为成为美国首位华人律师所作出的开创性努力。加州高院和民众曾拒绝张康仁的法律服务,但我们不否认他是楷模——他为法律职业群体更具包容性而作出了先锋性的努力。通过追认张康仁的加州律师协会会员身份,我们确认他在适合在加州各法院担任律师的人选中的合适位置。”
力主为张康仁平反的加州大学华裔教授陈盖博表示,这一裁决,为法律史上不光彩的一页“续上了新篇章”。
留美幼童张康仁
张康仁,广东香山南平乡人,生于1860年。1872年8月11日,清政府为实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宏愿,派出了首批30名幼童赴美留学。由于容闳(中国近代史上首位留美的学生)是广东香山人,首批留美幼童中有三分之一是广东香山人,张康仁便是其中之一。
1868年签署的《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约》,通过国际法的形式,确立了大清与美利坚的对等地位。同时,其最惠国条款,向华人打开进入美国的大门。张康仁和他的同学赴美留学,正是这一条约的直接影响之一。
张康仁一行横渡太平洋,于9月14日抵达美国。此后,这批幼童被分配到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的54户美国家庭中寄宿,进入当地中学,随后就读于耶鲁、麻省理工学院等名校。
关于张康仁早年及他在美国学习的详情,我们所知甚少。钱刚等著《大清留美幼童记》,关于张康仁的记述,较之其他幼童,亦极寥寥;尽管许多媒体报道都认为,张康仁为今人所知,主要是因为这本书。
据专栏作家叶克飞的文章,张康仁抵美后,被分配到康涅狄格州,先是与欧阳庚、罗国瑞等一道借宿在盖迪家中,熟悉美国社会;稍后,张康仁入哈特福德市立高中,与钟文耀一起寄宿于威廉·斯密斯家中。
据《大清留美幼童记》提及,在1876年6月23日举办的学生联欢会上,张康仁朗诵了西塞罗的作品片段。
1878年张康仁中学毕业,进入菲利普斯预科学校。次年曾在毕业典礼上做过《希腊在希腊之外的影响》的演讲。
随后,张康仁与大多数留学幼童一道,进入耶鲁大学。他选择了法律专业。
由于政策变化,1881年张康仁奉召回国,被分配到福建水师学堂。据叶克飞的文章:“他对清政府的漠视十分不满,加上已无法适应中国社会的闭塞落后与专制,他决定离开。”
随后,张康仁在他经商的哥哥资助下,重回耶鲁,得以完成学业。
张康仁1883年完成耶鲁学业。之后,他又进入哥伦比亚大学,于1886年毕业。据说他毕业时,当地媒体曾说他“是第一位在美国毕业的中国律师……身材高大,有才华,在他的班级中,他在法学研究方面的能力是最突出的”。
完成学业,张康仁剪掉辫子,准备在美国律师界大干一场。但等待他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拒绝。
维权在纽约
按照当时的司法制度,担任执业律师需要加入各州律师协会,然后由律师协会向州最高法院建议,最高法院作出正式认定。这是当时张康仁要做执业律师的必经程序。
但张康仁毕业时,美国社会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涌入美国的华工越来越多,排华风潮愈演愈烈,最终于1880年修订《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约》,并于1882年通过《排华法案》。尽管张康仁以优异的成绩通过相关考试,但他在纽约州执业之路依然一波三折。
张康仁于1887年4月提交了执业申请,并在时任纽约州长戴维·希尔面前做了申辩。5月2日,纽约州议会通过专门法案,允许纽约州最高法院豁免张康仁的中国人身份,批准其加入纽约州律师协会。
在随后的考试中,张康仁取得了极为理想的结果。由伊拉斯特斯·兰瑟姆、威廉姆·霍布罗维尔等三位考官组成的考试委员会报告说,张康仁的成绩极令人满意。
但随后,纽约州最高法院却驳回了张康仁的申请。作出这个决定的法官是范·布鲁特和丹尼尔斯。尽管张康仁再三追问,但布鲁特除打官腔说法律允许法官自由裁量,未说明任何理由。另一位法官布拉迪支持张康仁,认为根据最新的州法,在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的情况下,州最高法院可豁免外侨并接纳其为律师。但布鲁特和丹尼尔斯法官坚持依据先例,强调未经归化的人不能在纽约州执业。最终否定意见还是占了多数。
当这些法官讨论张康仁的申请时,他们并不知道张康仁刚刚被归化。在提交申请、参加考试之前,张康仁曾提交了一份宣誓状,标明他是纽约州居民、大清帝国公民。另外,宣誓状中还陈明,他曾向纽约州的联邦地方法院申请归化,但鉴于现有法律禁止中国人归化,该申请被拒绝。而到了1887年11月11日,范·胡森法官裁定,许可张康仁归化美国,故他此时已成为美国公民。
但范·胡森法官的裁定,使很多律师和法官都感到困惑。根据1882年的《排华法案》,该法第14条特别规定:“任何州法院或联邦法院都不能裁决授予中国人公民权;与此法案相悖的所有法律都因此而无效。”在法律规定如此明确的情况下,除张康仁外,从未有任何中国人在纽约获得归化。
1887年11月19日《纽约时报》题为《一个中国人的归化:张康仁为做律师而奋斗》的报道说,张康仁将提交另一份申请;如果该申请被拒,他将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直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此后,张康仁一边在一家律所工作,一边等待下次申请。半年后的1888年5月17日,张康仁被接纳为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获准在纽约州执业。据次日《纽约时报》报道,说张康仁“是美国唯一获得常规承认的中国律师……他容貌上是典型的中国人,但他的英语非常精湛。他中等身材,并不壮实,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年轻人……当他(威廉姆·鲁道夫)和张康仁去签名时,其他同学为他们献上热烈的掌声”。
一年后的1889年6月12日,时任美国国务卿詹姆斯·布莱恩向张康仁发放美国护照,由此张康仁完全取得纽约州执业资格。整理出版《中国留美幼童书信集》的高宗鲁先生在该书中表示,张康仁“实为反对种族歧视争取华裔美人公民权的先驱者”。
从纽约到加州
由于纽约华侨有限,张康仁生意寥落,所以他从东往西横穿美国,搬到旧金山。他试图依据自己在纽约维权成功的经验,申请成为加州执业律师。
这次结果极为不好,加州最高法院于1890年裁定,张康仁虽然符合律师资格,但由于《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加入美国国籍,张康仁的入籍无效,拒绝其成为执业律师。
该裁定与当时加州排华的风潮不无干系。在政治层面,加州立法机构颁布了诸多歧视华工的法律,比如禁止经商、限制选举权、创设中国人税等;加州劳工党的口号便是“中国人滚出去”!1879年加州宪法中,明确取消中国人的选举权,并将中国人与痴呆傻及刑事罪犯并列,明文宣示向中国移民带来的负担宣战,禁止公立机构通过任何方式聘用中国人,授权立法机构制定法律,禁绝华人进入加州。加州司法系统在一系列判决中,明确地表达其排华立场。
加州高院1890年拒绝接纳张康仁为执业律师的裁定,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作出的。据说,该案今天依然是法学院学生必读的19世纪歧视案例。
落寞的后半生
选择留在美国,而又无法从事名利双收的律师业,这使得张康仁与他同期留美的同学相比,后半生极为落寞。他的同学中,不乏詹天佑、唐绍仪、梁敦彦等各界名流。相比之下,他的人生只能用惨淡二字形容。
张康仁搬到加州后,由于执业无着,他先是在银行担任译员,后来在清政府驻旧金山领事馆担任顾问和翻译。
1895年后,他转战金融界,供职于日本横滨银行的旧金山分部,其间与当地知名侨领余大之女余爱娣喜结连理。
1907年后,张康仁携带家眷回到中国。他先是在上海担任财政部上海分部总会计师,同时在南京某大学讲授国际法和银行学。
另据《大清留美幼童记》,张康仁“经过长时间的奋斗,他成为第一个被允许在美国执业的华人律师。他的知识后来为国家所用,朝廷赐给他‘法科进士’身份”。
1908年年底,张康仁又受清政府派遣,供职于清廷驻华盛顿大使馆。两年后,张康仁又被任命为清廷驻温哥华总领事。
辛亥革命后,他转而为新政府服务,先后担任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馆的一等秘书、代办。1916年后,他又被任命为中国海军学生监督,前后达一年。此后,他50多岁便告病退休了。
1926年8月4日,张康仁在美国伯克利心脏病突发,就此与世长辞,享年66岁。他的遗孀十分高寿,1972年时以98岁高龄驾鹤西归。
艰难的平反路
100多年来,加州最高法院作出1890年裁决的法律政策背景已不复存在,有利于张康仁案平反的因素越来越多。
在联邦层面,189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出生在美国的任何人,正常情况下都可以自动获得国籍;《排华法案》也于1943年寿终正寝。在2011年、2012年,美国参、众两院先后为《排华法案》向华人道歉。
而在加州,1918年加州律协正式接纳了一位生在美国的亚裔律师。加州宪法中歧视华人的条款,已于1952年废除。到了1972年,加州最高法院认定,从宪法层面,禁止非美国公民从事法律职业是站不住脚的,应予摒弃,开始允许外国人在加州担任执业律师。
而到2013年,加州立法机构颁布法律,允许非法入境的移民,在满足受过法律教育、通过加州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操行良好等条件后,亦有资格被律师协会接纳。另外,2014年年初加州立法机构还通过决议,公开承认加州歧视州内华人的历史,呼吁联邦国会对《排华法案》的恶果正式道歉。
2014年年初,加州最高法院依据新法,裁定向一位未持绿卡入境的墨西哥移民颁发律师执照。
力主为张康仁平反的生力军,是陈盖博及该校亚太裔法律学生协会。他们早在2011年起,就积极游说此案进入重审程序。2014年年初加州最高法院的判决,令他们看到了希望。
2014年4月,亚太裔法律学生协会联手两位教授,代表张康仁申诉,要求加州律师协会追发张康仁律师执照。但加州律师协会除表达同情和遗憾外,未有实质性的回应。
2014年12月5日,他们向加州最高法院提出同样的申请。芒格、托尔斯与奥尔森律师事务所派出曾任加州律协会长的杰弗里·布莱希、本杰明·霍维奇及约舒华·梅策尔,为他们免费代理该案。
随后,加州参议员吉姆·比尔、刘云平及刘璇卿提出了参议院46号议案。比尔表示:“今天我们有机会来改变这一不公正的结果。有些人可能会问,我们为什么要将这一百多年前的事件再次提出来,我的回答是,历史不该被忘记,最终向张康仁颁发律师执照,我们是在表达,加州未来绝对不会容忍对移民的歧视。”
在加州最高法院2015年3月16日作出裁定之前,在加州并无追发已故律师执照的判决。但在宾夕法尼亚州和华盛顿特区,已有两起先例。
2015年3月13日,加州最高法院7位法官一致作出裁定,安排于16日上午10时对外公布。
颇有意思的是,这份裁定中对张康仁身份的介绍,依据的便是他岳父余大的回忆录《埋骨美利坚》。这份判决书的大部分内容,都在重述加州及美国的排华史。
在获悉该裁定后,亚太裔法律学生协会发表声明说:“我们希望本案可以向社会展示,我们有能力来维护权利,坚持法律行业的多元化,通过司法体系来确保平等。”
通过2015年3月16日的裁定,加州成为美国第三个开此先例的州,张康仁的正义在125年后,终于姗姗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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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冯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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