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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论坛】美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及其成因分析

针对国内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增多,其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很多专家和学者都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主要因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学校教育不到位,家庭教育不到位,社会法制建设不到位等。那么关于美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又存在于哪些方面呢?下面宏景国际教育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毋庸讳言,未成年人犯罪对美国社会的危害甚大。这种危害是多方面的,业已引起美国方方面面人士及相关机构的关注和反省。例如,根据1991年3月美国司法部司法统计局的一份报告,美国人成为暴力犯罪侵害对象的可能性大于其成为交通事故侵害对象的可能性,尤其是年轻人、男人、非洲裔美国人、讲西班牙语的美国人、离婚或分居的人、市镇中心居民、失业者以及收入低的人。笼罩美国社会的犯罪包括未成年人犯罪加剧了民众的恐惧感。


因此,如果要探讨近年来,美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大危害,答案无疑应该是生活在这一环境之下的人们安全感的缺失。正如“关爱国际协会”的创立者之一David York所言:“我们的社会害怕我们的年轻人。我觉得,我们不知道如何约束他们。他们开始以种种极为粗蛮的方式行事,但却无人阻止他们。”


至于美国未成年人犯罪形成的原因则极为复杂。概而言之,有如下几个方面:


男女性别失调及文化因素的影响


例如,美国研究催生暴力的社会文化根源的权威人士David Courtwright于1996年在一篇题为《美国的暴力》的文章中描写的19世纪的美国社会比今日美国的暴力气息要浓烈得多。Courtwright认为在一个犯罪率高的社会中年轻男性过剩,这些人精力旺盛,通常不受婚姻与家庭等的制约。这种状态在美国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叶。


文化因素亦不容忽视。美国南部和西部的文化中一度占主导的是种族主义,对于个人尊严颇为敏感。当时,有些人好聚集在一起酗酒、赌博,一言不合即刀枪相向,而其暴力行为常常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因为执法机构不能或不愿采取行动。1960年代和1970年代美国的犯罪率上升,则应归因于男性对待婚姻或逃避,或耽搁,要不干脆选择分手。


所以,尽管近年来美国的暴力犯罪率相对稳定,如果对于家庭的安宁与否仍持放任自流的态度,难保其不会再次攀高。此外,充斥于影视作品、报刊杂志、书籍等之中的暴力、色情等在某种程度上对美国的未成年人犯罪也不无负面影响。


谈到近年来美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原因自然不容回避。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美国有为数不少的家庭不能为儿童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甚或健全的环境。父母对儿童施加家庭暴力者有之,对其性侵害者有之,纵容其违法犯罪者有之,对其造成其他形式的伤害或不良影响者有之……。每年高达一百五十万以上的儿童失踪(多为离家出走和被遗弃。大部分最后会回到家中)即足以证明美国部分家庭确实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儿童离家出走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家庭中缺乏关爱;有的是因为家庭事务与父母冲撞、学校遇到问题以及因为与朋友相处困难;有的是因为受毒品等的诱惑。官方统计显示,1/3儿童出走的原因是受到性侵害,而另一半儿童出走的原因是因为挨了打。


不管原因如何,其造成的危害不容低估。美国权威机构认为,这些儿童中的大多数“如果在外呆上几个星期,就会沦为小偷或妓女”。其中只有大约20%的儿童会与警方和社会服务机构取得联系。

所以,早在1928年,在审理Zipkin诉Mozon一案时,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Leon R. Yankwick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


没有违法的儿童,只有违法的父母。”


美国离婚率约高达55%,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影响当不容忽视。被誉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吉本”、“当今社会的良医”的托尼•博萨(曾任明尼苏达州防止枪支暴力中心主任等职,在美国公众中有“警察中的文曲星”之称)认为:“离婚者的子女很可能沦为罪犯和穷困潦倒者;当他们自己也有了非婚生子女时,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至于贫民区问题最为严重,那里的私生子、逃避责任的父亲、赤贫化现象比比皆是。而未婚青少年生孩子的现象,在博萨看来,“尤其说明了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和种族歧视。”

家庭暴力也是长期以来困扰美国社会的一大问题。美国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其中有些人可能会选择离家出走或不堪忍受而自杀,另有部分人会由受害者转而变为以暴制暴者或走向犯罪,或因幼年的遭际不得排遣而最后沦为血腥的罪犯,残害无辜之人。


1990年8月,震惊美国的DannyHarold Rolling杀害5名与其无怨无仇的年轻大学生的惨案(其中4名女大学生)即再好不过地说明家庭暴力的危害性。所以,美国未成年人犯罪与部分美国家庭教育方面的失误不无联系。


关于犯罪的个体原因,国内外已有相当之多的论著,在此恕不赘述。就美国社会而言,有不少专家、学者对此亦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例如,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的犯罪学者Kathleen Heide对于发生在美国家庭内部的悲剧即儿童杀害父母这一现象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Heide发现,案件的作案者通常是成年人,但其中大约15%的被害母亲和25%的被害父亲为未成年人所杀。此外,大约30%的继母和大约34%的继父被害也是未成年人所为。上述数据令人吃惊,因为在所有杀人而被捕者中只有10%涉及到未成年人。意即杀害父母的未成年人大大高于上述10%这一比例。


Heide认为,有5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杀害父母:杀害父母的儿童生长在一个沟通困难、家长常对其虐待的家庭;儿童受到来自家长的口头、身体乃至性方面的严重伤害;家庭暴力与儿童长期相伴随;儿童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变得对紧张性刺激愈益脆弱;武器易于得到。


Heide的研究表明,杀害父母的通常是以下三种人之一:严重遭受虐待的儿童;精神病严重的儿童;具有严重的反社会倾向的儿童。所以,除了文化、家庭等原因之外,个体原因也是导致美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之一。


社会、经济、种族歧视、教育等方面的原因


经济与社会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历来是学者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在美国也不例外。然而,与众不同的是,美国有些专业人士认为:经济不景气会在客观上帮助降低犯罪率。在他们看来,父母失业在家可以管好自己的孩子,看好自已的家。由于不得不少花钱,经济不景气意味着四周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偷。

而且,很有可能的是,一贯守法的中年工人一旦因经济滑坡会突然转而选择过一种犯罪的生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经济不景气,加上长时间的失业,最终对犯罪率会有影响。长期的经济衰退(诸如发生1980年代后期的那一次)会在国家的大城市产生没有希望的感觉,从而使得1985-1990年间的暴力犯罪率有所抬头,当时年轻人的失业率就相当之高。1990年代美国经济的好转则与犯罪的减少相一致。


社会问题增多,犯罪率也会同步上升。单亲家庭的增多、离婚及退学率的上升、非法使用毒品以及未成年人怀孕的增加等都会影响到犯罪率。跨国研究表明,未成年人杀人案最多的国家(包括美国)拥有的非法和未成年母亲人数也是最高的。随着上述非法比率的增加和社会供给的减少,暴力犯罪率即会飚升。


枪支的使用率也会左右着犯罪率。有证据表明,今日美国年轻人手中有更多的枪支。1986-1995年间,因非法持枪罪名而被捕的未成年人有75%之多。一项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男中学生的朋友们有枪,这其中42%的人在家里家外均携带枪支。矫正学校的男生的86%,还有普通中学大约30%的男生都拥有并使用枪支。

此外,前述未少年犯罪团伙等也应归入社会问题一类。当然,上述枪支的使用在美国也是一个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美国社会也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由于这一问题绝不简单,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且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有关联,因为持枪是人民的“不得侵犯”的宪法权利。

种族歧视这一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的社会现象无疑是美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成因,而教育制度的失败(如半文盲人数惊人)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


种族歧视这一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的社会现象无疑是美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成因


教育制度的失败(如半文盲人数惊人)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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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内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增多,其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很多专家和学者都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主要因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学校教育不到位,家庭教育不到位,社会法制建设不到位等。那么关于美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又存在于哪些方面呢?下面宏景国际教育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