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看来,美国的律师是一个地位高、待遇好、挣钱多的职业。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最近在知乎上看见一段评论,就很适用美国的律师这个职业。评论写到:三流人才在军界,二流人才在学术界,一流人才在政界和商界。
暂且不谈这句话本身可能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但是对于美国政界来说,律师这个拥有众多人才的行业,在美国建立和发展的路上,的确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其建立和发展的路上都有诸多律师的身影。
就拿美国的建国史来说,在象征着美国独立的《独立宣言》签署仪式上,签署人数总共不过52人,但是律师这一职业的人就占了25个。
另外,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以及后面的首届美国国会,律师这个群体都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以致于在美国独立期间,美国的革命时代也被称做是“律师主导的法律时代”。
不只是在美国建国时期,在随后的美国历史中,律师这个群体也一直占据着美国政界的“中心”。
在美国自华盛顿开始的43位总统中,其中25人均是律师出身。像是杰斐逊、富兰克林,近期的克林顿和奥巴马,均是律师出身。不仅如此,其他18位总统虽然不是律师,但是也或多或少的接受过法律教育,和律师打过交道。
为什么美国总统多律师?
对于“为什么美国有那么多律师成为总统?”这个话题,耶鲁大学的克罗曼教授将此归结为法律人的政治家理想,这种法律人所独有的理想,支持着他们不断向前奋斗。
但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能只归结于理想,应当从美国的历史传统、特殊国情、政治制度、法治环境乃至律师地位、职业角色等多方面来分析。就拿《联邦党人文集》来说:
1787年10月至1788年5月,两位年轻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32岁)与詹姆斯·麦迪逊(36岁)合作撰写了《联邦党人集》(后期又增加了一位年长的学者,他就是后来担任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一书。
这一文集以书信的方式,首次对旨在限制政府权力及防止权力滥用的制约与平衡理论作了明确的阐述,并成了200多年来诠释宪法的权威文献。
在制约与平衡这一概念的背后,是第一代建国者对人性现实而透彻的看法。
一方面,他们坚信,任何人在最佳状态中能够做到理智、自律和公正;另一方面,他们也认识到,只要是人,就容易为感情所支配,不够宽容,而且贪婪。于是,就需要政府能够控制被统治者,同时,又要使政府能够进行自我控制。
这时,就需要律师这个制度角色。葛维宝教授说,律师在多个方面对自由的社会形态与市场的有效运行进行平衡与推进。更重要的是,律师对公权力将进行制约,对私权力将进行保护。
当律师担任公职时,律师可以帮助政府如何守法行事,可以提醒有关负责人如何依法办事,可以协助政府与民众如何进行沟通。
而律师在担任百姓代言人时,律师又可以帮助百姓监督政府,可以帮助百姓保护自己的权利,还可以帮助百姓实现自己的权利。
简而言之,律师无论是否担任公职,都是为了制约权力、平衡权利。这既是一种制度设计的需要,也是一种职业发展的需要,更是一种人权保障的需要。
美国政治历史学家克林顿·罗西特曾对《联邦党人文集》一书给予了高度评价。
他说:“《联邦党人文集》所要传达的信息是: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没有自治就没有自由,没有宪政就没有自治,没有道德就没有宪政——而如果没有稳定和秩序,就不会有以上的种种好处。”
谁能带来稳定和秩序?不一定是军队,也不一定是警察,更不一定是总统,而一定是活跃在公权力与私权力之间的律师。于是,战时就需要军队,乱时就需要警察,急时就需要总统,平时则需要律师。
平时的律师在哪里?他们活跃在各种政府,活跃在各级议会,活跃在各色人群中。没有他们,美国就不成其为美国;没有他们,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没有他们,就没有美国的今天,更没有美国的未来。
有鉴于此,法国人托克维尔早在100多年前就在其经典著作《美国的民主》中特别指出: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历史上没有传统的贵族阶层,但律师们构成了最高统治阶级和社会精英阶层,他们控制了或影响着社会上层建筑的每一个领域。如果有人问我谁是美国的贵族,我会毫不迟疑地回答:决不是那些没有任何纽带联系的富人,而是律师和法官这一法律职业共同体。”
律师多重要?
没有律师,就没有真正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