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点
美国南方连锁药店的药剂师拒绝接受一个本地医生开出的处方,这个医生正在接受美国禁毒署的调查。并且这些药剂师们多次告诉患者该医生正在接受调查。那么开处方的医生是否可以起诉连锁药店故意干涉生意和侵犯隐私?
案件事实
地方警力和禁毒署的代表调查了一个个体从业者,这个医生被认为主营职业病和药物缓解工人的疼痛。调查最终既没有导致犯罪指控也没有导致执业资格上的处罚。
这个医生起诉了地方警察局和禁毒署的调查员及官员。她认为执法力量接触了本地药店并且不鼓励药店接受她为病人开出的药方。
这个医生同时也起诉了在本地区经营的4家连锁药店。她指控被告犯了两件错误行为:第一,药店的药剂师不接受她对管控药物开出的处方。第二,药店的药剂师告诉病人他们不接受处方的原因是开处方的医生正在接受禁毒署的调查。原告控诉,拒绝接受她开出的药方影响了她和病人之间的生意关系,而告知病人她在接受调查则侵犯了她的隐私。法庭案卷显示四个被告拒绝接受相关处方的次数为:连锁店A ,16次; 连锁店B ,15次;连锁店C, 14次;连锁店D,1次.
应对此次诉讼,药店寻求法庭驳回起诉。
法庭判决
美国地区法庭的法官准许了被告的动议,驳回了案件
法庭的理由
法官首先检查了医生关于故意干涉生意关系的控诉是否有相关法律支持。其中一个法律提出被告有意终结医生和持有处方的患者之间的生意关系。
药店争辩道,他们的药剂师这么做并不是故意要干涉医生已有的生意关系,而仅仅是为了免除他们的法律责任。根据DEA法规的“相关责任”条例和州法律的一些要求,法官认为如果药剂师不是按照他们之前的做法处理,那么他们可能会失去(1)分配管制药品的能力,(2)他们的从业资格证。行使职业判断是法律对药剂师的要求。没有证据表明拒绝接受处方是故意为了损害医生。
关于向患者表述,法官认为这是关于州事务的事实陈述,并不是在干涉生意关系。
原告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表明被告的行为导致她失去已有的和潜在的病人。因此没有产生法律上可辨识的损失。
关于这些行为侵犯了医生隐私的控诉,法官指出原告向地方执法官员和禁毒署代表提起的诉讼中已经公开披露了调查的性质,不能再提起此类诉讼。并且法官认为仅仅向患者披露是小范围的而不是公开的。
法官说药剂师向患者的表述不算是“高度侵犯性的。”最后,法官指出,对于管控药物处方的调查实质上是“基于公众利益的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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