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养宠物,狗几乎是最受欢迎的宠物之一,很多养狗的人,把狗当作自己的伙伴、孩子、亲人,狗在他们眼中已经退去了传统认知上的动物角色。然而,也依然有很多人将狗当成餐桌上的美味,例如玉林市人民。狗到底应该成为我们的朋友还是食物?
一节日由来
中国广西玉林市民间自发形成的一个节日——荔枝狗肉节,与夏至日同天,在每年夏至(6月21日或6月22日),当地群众便会按历史形成的风俗开始大量食用荔枝和狗肉,民间有“吃了夏至狗,西风绕道走”等说法,荔枝和狗肉均是热性食物,夏至日是一年当中最热的一天,玉林人相信吃荔枝和狗肉可以以毒攻毒,抵抗疾患入侵。
二民众的声音
自2010年起,每年6月21日开始的玉林荔枝狗肉节总是处在舆论的封口浪尖上,最新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高达64%的中国民众支持取缔这一以“民俗”为名、实为商业营销的“节日”,51.7%认为狗肉贸易应当被全面禁止,62%认为玉林狗肉节损坏了中国的国际声誉,而69.5%的民众表示从未吃过狗肉。
三反对狗肉节的理由
反对狗肉节的理由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来路不明。据专业人士介绍,中国并不存在“肉食用犬”这样一个养殖行业,成本高、周期长,所以餐桌上的狗肉都是通过毒杀、盗窃而来,从而形成一条以狗肉为核心的黑色产业链;二是安全健康。这些犬只特别是流浪狗等,是否进行了合法检疫,屠宰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免疫,换言之,是否健康安全;三是爱心泛滥,特别是对爱犬人士、保护动物协会的人士来讲,杀害、吃掉这些犬只,不啻于伤他们的心。
四法律保护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大部分中国人是反对将狗作为食物的。然而民意并不是成文的法律,没有法律效力,要取消狗肉节,杜绝吃狗肉的行为,真正实现猫狗等伴侣动物的保护,还需要推动立法来保护动物。
五关于立法
中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目的是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野生动物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而中国并没有颁发《动物保护法》,法律是民意的体现,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了质疑,该保护动物的哪些权益?舒适权?卫生权?保护动物的生命权,那么动物的生育权不是也应该受到保护吗?……
面对一系列的质疑声,由于动物保护法难以定义、界限模糊,法律专家们提议改立《反虐待动物法》,即不得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值得关注的是,“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法律专家常教授表示:“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
《反虐待动物法》规定:
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在小编看来,中国历史上就以捕猎为生,也很少有特殊的宗教信仰,杜绝吃狗肉,将狗视作朋友,仍需要很长的路要走。立法取消狗肉节可以作为第一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拒绝吃狗肉,将能很好的减少对狗的杀害。保护动物,需要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排版编辑: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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