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有一本书叫《致年轻律师的信》是美国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艾伦·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写给年轻律师关于职业的建议和忠告。
“忠告”既包括关于律师职业的实用性建议,也包括对法律的哲理性反思,是对职业理想、人生态度的忠告。
这些“忠告和建议"是超越具体法律制度之上的,具有普遍性质,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年轻律师和法学院学生。
这是一本很实用的律师职场励志读物,宏景律师老师推荐各位法律朋友阅读。
第一 慎重选择偶像 Pick Your Heroes Carefully
没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你可以去仰慕有可敬之处的人们,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点,有些人的缺点还要更多一些。
法律不是一个完美的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因此,所有的执业律师,以及该行业中的其他大多数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
第二 激情点亮人生 Live the Passion of Your Times
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即使这个手段要求客观、超然,激情仍可以激发出运用该手段的最佳方式。
成功的律师可以有选择、有节制地将激情作为辩护的工具。但不要滥用激情,否则它就会像喊着“狼来了”的孩子一样,自损效果。
第三 树敌亦是学问 Have a Good Enemies List
应该像挑选朋友一样,仔细挑选你的敌人。一份不错的敌人名单,往往是一个人正直勇敢的标志。
敌意有时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你的敌人,弄清你希望谁来喜欢你,谁来厌恶你。通过了解一个人的敌人,我们至少可以对他略知一二。
第四 莫做最擅长之事 Don't DO What You're Best At
需要选择一门职业,或在一门职业中选择一个领域,在才干和满足感之间寻求最佳平衡。选择的结果应该是每天都会为你带来挑战,而且让你一觉醒来就亟不可待地去迎接挑战。
授予一项地位显赫的职务固然令人欣喜,甚至有助于职业发展,但除非它在你当时的人生阶段非常适合你,否则接受一项任务就是严重的错误。
第五 千万不要临终抱憾 Don't Have Deathbed Regrets
现实中的人生之路上并没有醒目的岔路口,它们只是在人们已来不及返回时才表现为岔路口。重要的岔路口是那些仍然在我们面前的。我们必须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学会识别它们。
生命就是一场冒险,没有命中注定的事情。我们都会犯错误,因做过或没能做过的事情而遗憾。最值得期待的就是从中吸取经验,不被错误的选择所折磨。
第六不要遵循“现成的”建议 Don't Follow "off-the-Rack" Advice
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
作为实现另一个目标的手段,而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做别人的工作,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一定要有退出策略和一张时间表,以免因为惰性和其他法律职业所不具备的诱人薪水和人力支持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第七 不要让发财梦束缚手脚 Don't Limit Your Options by Making a Lot of Money
除非你坚定地倾向于不断提高的高品质生活而不是理想中的职业,否则不要让财富阻碍你作出贫穷时本可以作出的牺牲。那样做太疯狂了。
钱很重要,想过上舒适的生活,乃至不为钱操心并无不妥。但是在我认识的富人中有太多的人以为钱操心而告终。
第八 勿以不足之物换取有余之物 Don't Risk What You Don't Have Enough of to Get More of What You Have Plenty Of
如果你即将接近这种可能对你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红线,一定要头脑清醒,想一想你的获利是否值得去冒这种风险。
第九 是否存在绝对道德 Is There an Absolute Morality
行善通常意味着专门为你的当事人行善,而不是为普天下的大众,更不是为你自己。当你在社会中扮演某种角色时,你就要放弃某些选择。
第十 好律师应为坏人辩护吗?Should Good Lawyers Defend Bad People?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
积极辩护不是为了使你自我感受良好或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是为了帮助当事人以一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胜诉。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冯释燕、版面设计: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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