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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伊能静”赴美生子隐私权真的被侵犯?

  为何事隐私被侵权?

  伊能静与小十岁的老公秦昊于去年结婚,2016年6月底顺利产下一女“小米粒”,并在产房内与主治医生合影,然而,该医院主治医生却将自己和伊能静的合影在互联网上公布,此后被诸多商家非法用于“赴美生子服务”、“月子服务”等广告语中。

  实际上,几天前,小编也在互联网上看见一篇由月子中心发布的一篇伊能静赴美生子的文章,内心也有些疑问,伊能静免费为月子中心打广告?2016年7月9日,伊能静发布律师声明,状告医院侵犯隐私权。这下小编心中的疑惑才被解除了。



  什么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折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伊能静透过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指出伊能静产后与医师的合照,因对方不慎公开,而被其他商家拿来做赴美生子、产妇食品等广告,此举已构成侵权,伊能静再次澄清并未替任何店家代言,也警告这些商家应速速拿下照片,否则不排除追究法律责任。

  明星是否具有隐私权?这个话题一直被人们热烈讨论,明星是受众人关注的对象,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被外人拿来大作文章,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情更是为大家所关注,很多明星都苦恼于难以有个人隐私,然而上述只是公众作为一种关心去了解明星,像医院这种借与明星合照打广告营利的行为实属罕见、可恶。侵犯公民隐私权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不属于刑事责任,医院应当对伊能静赔礼道歉、消除照片发放带来的影响并赔偿其精神损失。

  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也不乏隐私权被侵犯的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侵权者的赔礼道歉以及精神损失赔偿。

  小编也在此提醒大家,要有个人隐私保护意识,防止个人隐私被他人违法利用。另外,知法懂法,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是维护人身各种权利的最有效武器。

  (版面设计:李萍)

  声明:本文由宏景国际新闻部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宏景US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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