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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学制简介之法学硕士(LLM or MCL)

本文是一位台湾人写的,里面有些情况与大陆情况不符,请大家注意。此系列文章主要是介绍美国法律学制包括法学硕士(LLM or MCL)、法律博士(JD)、法学博士(SJD or JSD) 3大部分。

一、法学硕士(LLM or MCL)  

(一)申请要件:已在国内或国外取得一个以Law Degree(如法学士)、TOFEL成绩:美国人的正统法律训练是三年的JD,念完 JD以后才可能念LLM,这是因为在美国要拿到一个学位以后才可以念LLM的关系;但是外国人通常都是直接念LLM,因为很少有人出国念书前不具有任何的 法律学位。台湾人留学美国也都是攻读LLM比较多,因为本身都有一个学位(硕士或学士),有些学校另有称之为 MCL(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的学位,在我国教育部都承认为法学硕士,一般言之没有差别。申请LLM的要件为托福成绩,这已经比其他学科的人要好得多,不需要考CRE之类的专业英文。而托福本身是典型的留学考试,所以不用背一堆较专业及冷门的单字,只要托福考得不错,在台有取得正式法律学位就可以申请学校。      

(二)学位取得要件:修习20~30学分之课程,多半无须撰写论文      

    取得LLM学位通常要修习20个左右的学分,通常不曾超过30个学分,并且利用9个月把学分修完。LLM多半都不需要写论文,所以顶多要写个 报告,其他纯粹就是修课,原则上是9个月修完。但是如果准备要申请SJD的话可能就需要写论文,此时毕业速度就端视写论文的速度如何。      

    LLM上课是和美国的JD学生一起,考试也一起考,通常学校对于LLM的学生会提供一、两门课特别要求他们去修,这些课堂上通常就都是外国学生了。   美国的考试很特别,基本上是匿名,期末考前要去学校领一组号码,在考捲上不曾出现名字只会出现号码,所以老师评分时并不知道谁是谁。   

    理论上LMM和JD一样是一起评分,不过也有例外:有些学校LLM的分数计算和JD不一样,例如"JD的成绩有A、B、C、D等级,但LLM 只有Fail和Pass两种,如果是这种计算方式的话,对LLM学生其实有利,因为老师通常不曾当LLM的学生,所以结果一定是Pass。不过多半学校不 会如此,LLM与JD学生都用相同的分数层级。但是,即使老师评分时不知道妳是谁,但学校仍给予最后机会,让老师送出分数前确定是不是国际学生,"这是因 为:一来老师不可能完全依照学生的答题来打分;二来学校也不能禁止老师依照学生的上课表现来评分,有些老师干脆直接帮LLM学生的加分。      但是对JD来说,把他们和评分基准和向来比较宽松的LLM相比并不公平,所以JD学生要求必须分开计分。而且一般来说JD比LLM学生的法律 程度要好,LLM学生多是因为过去有工作经验所以某领域的专业知识会比JD学生要高。当然分开计分对JD学生公平外,对LLM学生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不容 易被当。美国学校通常把LLM学生当作是摇钱树,所以最近LLM的学生愈收愈多。此外,外国学生收得多并不影响师生比(如NYU的LLM超过400人,但 不列入它的「师生比」排名计算),成绩也不曾影响学校排名。除了「师生比」以外,「毕业学生之平均薪水」也是排名标准之一,但JD和LLM也是分开计算, 这方面也不曾影响到学校的排名。

(三)学位取得时间:通常可于9个月左右毕业(8月到次年5月)      

(四)好处:      

1.9个月取得美国法学硕士学位,气死花三、四年苦读写论文计程车硕士:LLM的成绩计算方式基本上和JD相同,但是9个月就可以拿到学位,时 间很短,比起台湾动不动就3、4年还要写硕士论文来说,时间成本土是节省许多,况且还是洋硕士,找工作上比较吃香一点。基本上如果不是想从事学术工作,只 是想拿到文凭的话,那么到美国是很合算的。      

2.取得在美国纽约州考律师执照之资格:LLM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取得拿美国律师执照的资格,但注意不是每一州都可以,允许台湾LLM学生考 律师主要是纽约州。虽然有些州如俄亥俄、加州也开放非JD学生考试,不过台湾留学生如果要考美国律师的话多半选择纽约,这是因为在其他州就算能考,还要有 许多要件,如:有律师执照,或必须于该州之法学院毕业等。因为外国学生比较多,所以近几年来纽约州的律师录取率有降低的趋势,纽约州考律师的资格十分宽 松,甚至还没拿到硕士学位之前,只要能够证明将会取得学位,仍然可以去考,而考上后即使完全没有执过业,还是可以在名片上写上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但只有行家才知道实情。不过,对美国当地律师来说,没有执过业就代表没有用处,就算成绩再好还是会被分派到作一些杂事。 【硕乙毕业生可能要注意:纽约州 虽然允许LL.M.考执照,但是它同时会要求以LL.M.资格报考的人,必须在母国已经修习过「相当于JD」的法律学分数——通常是80学分。所以,如果你的学分数不到这个数字,那么虽然可以攻读LL.M.学位,但却不能考纽约州律师】      

3.英文进步。      

4.强法律知识与思考方式(以目标明确又有底子者为佳):若想要在9个月内学到一些知识,必须在台湾就有一点底子,例如不能到美国才学智慧 财产权,至少在台湾对这个领域就要有些了解。虽然美国的律师很好考,但是专利律师是很难作的,因为还要去修有关科学学科的课,所以台湾人通常念智慧财产权 的不会去美国考专利律师,因为没有这个知识基础。像是BU也很有名,它的LLM专攻Banking(银行法或财务 ) ,进去里面不会碰到什么传统法学。      

    在美国念书,免不了对上课方式感到震撼,因为上课方式是所谓「苏格拉底」式(即「问与答」),因为美国的法律训练是一种学生当律师的专业训 练,美国人很少能当法官,大部分人是去当律师,律师要服务的是客户,想要满足客户的需求,基本的训练就得从正,反两方加以学习,如何进行不同方向的攻击防 御。德国的训练方式虽然也是案例法,不过和美国就有很大的差异,因为德国的类似王泽鑑老师所谓的案例解析,假设一个案子下来后再一一以法学方法论讨论它的 请求权基础。但美国上课后一开始就问法院为何如此判?接着是:「如果妳是原告,你会怎么主张?」,「如果妳是被告,你会怎么主张?」,再来无论站在原告或 被告立场,回答了之后,老师都会继续(像对造律师一样)穷追猛打,最后也不见得公布「答案」。也就是用律师的思考模式把案例拆开,它不是要你懂案例的「规 则」而已,而是要训练「思考方式」,这种「没有标准答案,但是逼你找论证方式」的上课方法,对于大陆法系出身,习惯听老师讲课的国内法律系学生,无疑是很 大的挑战。不过,这种训练方式对于实务工作会很有帮助,因为律师的思考模式通常是先有结论(客户要的是什么?),再从结论上去作正、反辩证,不像学术的学习是以大前提,小前提的逐步推论,最后才盯出一个结论来。      

    但是不要因此而以为美国法学院没有「学术」,只有技术上的职业训练,其实美国学术研究的风气很盛,法举院除了那些必修课之外,有非常多很有趣、深入的课程。我上过一门课叫「法律与教育」,但上课时几乎都没谈到法律,却从神学、教育学、 社会学、多元文化主义、女性主义等不同领域出发,最后才回到法律来。那种训练是要把所有社会科学的东西翻译成法律的语言,一方面能懂得纯法条以外的东西, 但是同时又能把它们变成法律上可用的武器。所以有些课也是在培养法律人的创造力,从不同的领域之观点来出发。为什么要如此,有位老师曾经语重心长地说: 「你们这些律师以后就是社会价值的仲裁者,所以你们应该比其他人更理解『价值』」,所以思考的角度要受更深入的训练,但基本上大陆法系的国家就比较重视注 释法学,此与美国法是很不一样的。至于他们的学术「研究」领域那就更五花八门、多采多姿,光是各大学法学院所出版的学术期刊过300种,而且跟政治学、经济学、文化研究等领域的交流、对话非常频繁,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五)难处:     

1.极短时间内必须适应、进入状况,并学到足够之法律知识(还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就已经毕业了),第一个困难在于LLM的修习时间非常短,短 到还不知道自己未来的方向就必须要开始做出选择了。如果之前在台湾没有收集到足够资讯,去了美国恐怕会像无头苍蝇般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另外还有排课的问 题,如果只修一年的课,就可能曾遇见这样的问题。例如要修证券交易法,通常要先修过公司法再修证交法会比较理想,但是证券交易法开在上学期,公司法开在下 学期,通对JD学生来说没有问题,可以第一年下学期修完公司法的课后,第二年上学期再修证券交易法的课。不过对LLM学生来说,修业期限只有一年,所以通 常没有办法修证券交易法的课,等修完下学期的公司法,就准备要回国了,除非愿意多花二个学期。所以出去之前必须要先查清楚课程的安排,不然很有可能修不到 想要修的课。当然如果底子好,也可以跳过这部分,可以向学校要求先修证券交易法,只要程度够好,可以去和学校商量看看,告诉他们某部分的实力很好,如果接 受他们的认可,也可以容许跳过基础的课程,因为美国人对于学习的弹性是很大的。

2,英文听说读写(苏格拉 底式问答教学、每周数百页的预习作业、写作业、期末考试数页至数十页的题目)。  另外法学院还有很重的压力,虽然LLM没有像JD学生课程与竞争压力那么大,但对我们这些外国人来说已经很可怕了,如果读的是JD,那更不得了。此外对于 外国人来说,法学院的学生英文压力也都很重,因为上课用的是案例教本(Casebook),一本动辄上千页。老师每次指定要看的案例范围很大很广,这方面 就可以让大部分的学生焚膏继晷;而老师说话有快有慢,上课又需要经常和老师当面问答,即使英文文力再好,和美国人还是有差异,例如:同样都是80页的案例 没看,美国学生可以利用中午时间大致翻完,就像我们准备考试临时抱佛脚一棣,上课只要回答得出来就好了,但是台湾学生就没办法「看大概」,一定得逐字逐句 来订,可能我们很努力也只能看完l0页,剩下没看的部分就没有办法了。基本上9个月内要把英文进步到上课完全没有阻碍,依据各人的状况还是有不同程度的困难。      

3.学费昂贵:像是犹他州立大学的LLM一年学费8千多美元,算是非常便宜的,但已经比台湾或是欧陆昂贵得多了。不过便宜的地方通常比较「乡 下」,风景秀丽、没有拥挤的人潮、也没有大百贷公司,住惯都会区的人不大习惯,当然也有人当作是去风景区渡假一年,也是挺好的。至于最贵的要到3万多元, 还得再加上生活费,经济压力不可谓不大。城乡差距很大,仍然有很多选择的空间(不过即使是「乡」,它的基本公共设施与基础建设,也比台北好得多!)。在美 国执业也是如此,离比较大的城市较近的薪水比较高,但是在乡下地方薪水虽然较低,却可以享受家庭坐活。      

4.速成,对于美国法律体系与文化其实理解有限:老实说,9个月实在不可能了解美国法的轮廓,当想要一步步了解美国法的精华,但是却不知要念 什么,如果想了解美国法基本精神(当然,许多LL.M.学生的目的并不在此),美国老师通常会建议念两个东西:早期他们会建议去了解契约法,因为契约法是 最传统的普通法;现在则是建议宪法,但是美国宪法的难度相当高,如果没有兴趣与毅力的话,不建议以此入门,盖修契约还是法律人很熟悉的领域,但美国宪法基 本上都是政策与价值的判所,充满了许多美国自身的价值规与文化观,外国人要深入了解相当困难。但换个角度,如果想往公法领域发展,或想好好理解美国政治社会结构,美国宪法则非常、非常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