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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学制简介之法律博士(JD)

上篇介绍了美国法律学制简介之法学硕士(LLM or MCL),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美国法律学制简介之法律博士(JD)。

(一)申请要件: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andTOFEL(外国学生绝大多数是先读LLM才去念JD,但不是要件) JD是美国正统的法律训练,进入前要考LSAT,但是大部分国际望生通常会先去念LLM,等到英文好 一点再申请JD,因为比LSAT很难考,甚至比GRE还难。不过即使念完LLM要再念JD也很难,因为要进JD在I月份就要开始申请,LSAT成绩此时要 出来,但LLM的学生那时候正在修课,没有多馀的心力再去准备LSAT的考试。所以大多数人如果要念JD的话会迟一点,念完LLM以后隔年再去申请。通常 来说,申请JD的学校和LLM若是同一个,LSAT只要符合学校的最低标准,就有可能会收,不过LL.M.的成绩也不可以太差,因为一旦变成学生以后,成绩就和学校排名有关,学校多少会在乎。   

(二)学位取得要件:修习80以上之学分

因为美国律师协会(ABA)要求要一定学分以上才要承认这个学位,而如果学位不被ABA承认的话是很严重的,就没有办法报考律师了,通常至少要80个学分。    
 

(三)修业年限:3年,无须撰写论文

通常最累是第一年,因为基本课程通常都在第一年,而且几乎都要考试。JD毕生在第二、三年是念和以后工作相关的科目,.他们不像我国学生在毕 业最后一,两年就会去准备律师考试,而是在考试前2个月才开始准备。JD的学生在第一年修完以后决症自己的方向,在第二年以后的修课就会随方向有所调整, 至于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工作面试,等到毕业考上律师以后就开始执业。这些一切都要衔接得很好,所以美国学生一般来说战斗力比较强,是因为他们不会花时间在考 试上。毕业以后成绩最好的学生通常是到大公司当法务(in-house),薪水分红才会多,或是到大型事务所从基层律师故起。自己开事务所的人通常不曾是成绩最好的人,能够到大机构(大公司或大事务所)的人是不会自己开业的,这点就跟台湾的生态差距颇大。还有,成绩最优秀的人,在进入商业体系前,很可 能会担任一至二年的法官助理。在美国法官地位远比台湾崇高,即使只是当个法官助理,对未来的前途都有极大的帮助(法学院的教授们多半都曾经在某某法官处担 任过助理职务。另外,也有一些成绩很优秀的热血青年,不喜欢商业体系,可能去非营利部门(包括政府机关)担任民权律师。这是非常有趣的领域,不过对大部分 外国学生来说不大实际,在此就不多介绍了。
      

(四)好处:

1.正统美国法律训练,对美国法有比较全盘的了解。     
2.想留在美国执业,又想办移民以外业务的唯一机会:之前已经提及,留在美国执业是相当困难的选择,即使是JD学生,对于本土性性强的诉讼案 件还是没办法做,因为「诉讼」,特别是典型的民、刑事诉讼,语言的要求实在太高了,不可能像台湾一样靠书状就能打官司,必须口才流利、反应迅速,加上竞争 激烈(美国律师拉业务有时比拉保险还辛苦…),‥这些对外国人来说是一道高墙。第二个问题是:国际性事务所很难进去,美国人即使要去香港、大陆、台湾等说 中文的地方,可能还是会派自己的法务或律师前往,但基本上他们宁可找ABC,因为他们是美国人,英文比较好,而且又是「自己人」,所以要选择这条路是其的很难,除非真的很优秀,但是因为修业三年又不需要写论文,对于不擅长写论文的人是一大福音,回国以后JD也可能比较好找工作。     
3.可在美国任何一州报考律师考试,不像LLM限制较多。     
 

(五)难处:  

1.课业压力极重极辛苦,远高于LLM:第一个缺点在于课业压力很重,一个学期可能要考好几科,而每一科总计可能有六、七百页的书要看,而每 一学期可能要修30个学分。不要忘记老师对JD学生可不曾手下留情,不像LLM,老师比较不曾刁难(甚至有些老师知道妳是国际学生的话,就不曾点你问问 题)。另外一点是,LLM 的修课成绩多半不能抵JD的相同课程,因为老师的评分标准不见得相同,如果准许以LLM成绩抵算,通常分数要很高,但这对其他 JD学生不公平;而且学校要赚钱,自然是希望修愈多课愈好。不过也有少数有两年制的学校有例外,但是条件很严格,要符合也相当不容易。    
2.费用昂贷、负担沈重备:这个也不用多提了,想想看花在LLM要多少钱,乘以3倍左右就可以知道总共要准多少钱了。     
3.时间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