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又到了,很多小朋友都能与自己的亲生父母一起愉快相聚,而又一小部分孩子,他们远离了自己的父母和亲人,和非亲非故的陌生人一起生活。

2015年3月20日,电影《失孤》在国内上映,影片中,刘德华饰演一位普普通通而又毅然决然的父亲,儿子四岁时被拐,从此他踏上了寻子之路,长达十五年之久,几乎跑遍了全国所有大大小小相对繁华的省和城。影片引起了广大影视观众者的反响。
随后,微信朋友圈被一张支持拐卖儿童者判死刑的图片和“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的相关文字刷了屏。日益猖獗的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给不少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不幸,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
中国的拐卖儿童犯罪为何屡打不绝?

销路顺畅,有较大买方市场。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昧着良心非法收买男婴,以延续香火或为显示人丁兴旺,这为人贩子拐卖儿童提供了巨大市场。同时,一些农村家庭或怕超生罚款、或因无力抚养等原因将亲生子女主动卖掉,形成了“卖的愿卖、买的愿买”的怪现象。
高额利润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被拐卖儿童的输出地大多是社会经济落后地区,一些家庭只要几千元甚至几百元就愿意将孩子出售,而收买儿童的人往往不惜花几万元买个孩子,这中间具有高额的利润,诱使许多人参与其中。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不择手段,通过诱骗、盗抢等恶性手段拐卖儿童。
作案风险小,不易被揭发。拐卖儿童比较容易得手,即便日后儿童被解救也无检举揭发的能力,同时孩子被卖出后买卖双方往往就断了联系,不仅解救难度大,也增加了破案取证难度。
对人贩宣判死刑能解决儿童拐卖问题吗?
人民网的观点如下:理性的来看,首先,死刑对犯罪的震摄力非常有限,故意杀人罪的首选是死刑,可现实是故意杀人的犯罪也无法禁止。其次,如果一律判人贩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直接后果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也增加了警察抓捕的困难。人贩子固然可恨,买孩子者也确实可恶,但“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这样的重判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贩卖儿童的问题。
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简言之,就是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而不应该一刀切,对所有的人贩子都一律判处死刑,应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做判断。同时,不是说法律越严苛,犯罪行为就会越少发生。从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并非是最好的办法。

中国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律条例如下:有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16年年初,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拐卖22名儿童的罪犯谭永志依法执行死刑。据悉,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谭永志伙同黄玉琴、吴小堂(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地收买婴儿22人,运送至河南省中牟县等地贩卖给谭爱敏、王章坤(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上述婴儿的亲生父母至今未查找到。
北青报记者从最高院了解到,2015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853件,判处刑罚1362人,与2012年审结1918件、判处刑罚2801人相比,下降了50%以上。然而案件数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外国如何对拐卖儿童定罪?
欧盟
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曾在2010年达成一致,将制定打击拐卖人口的新法律,以更严厉地打击拐卖人口行为,有效地预防人口拐卖现象。
新法律对拐卖人口犯罪者实行5年至10年的监禁,重点打击奴役儿童、有组织犯罪、威胁受害者生命和严重暴力。涉嫌犯罪的法人机构将面临刑事处罚以及被临时或永久性关闭。
泰国
据新华社前驻曼谷记者黎藜介绍,泰国是世界上拐卖儿童现象较为普遍的国家之一,大多数被拐卖儿童或被卖到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或被迫乞讨,也有一些女孩被卖到西方国家从事色情事业。
黎藜说,针对拐卖儿童这一罪行,泰国法律规定,年龄未满15岁的犯罪人员将会被判处4-10年的监禁,罚款8万到20万泰铢(约合1.5-3.7万元人民币);年龄超过15岁的犯罪人员则被判处6-12年的监禁,罚款20-100万泰铢(约3.7-18万人民币),以及其他连带责任。
日本
由于文化特殊,日本是全球几大性奴隶交易市场之一,但拐卖儿童案每年不足百例,以女童居多。
新华社驻东京记者朱超介绍,根据日本刑法第224条规定,通过引诱或暴力手段拐骗未成年人者将被判处3个月以上、7年以下的监禁。
印度
据新华社驻孟买记者佘勇刚了解,印度的拐卖人口问题一直比较严重。在印度境内,由于男女人口比例失调,许多妇女和女孩被拐卖后从事卖淫或被强制婚配,也有很多儿童被拐卖后成为工厂工人、服务生、乞丐等。
佘勇刚说,印度没有针对人口拐卖问题专门立法,但针对拐卖人口的不同情节则引用不同法律,如拐卖妇女卖淫依据《不道德贩卖防止法》对涉事人员判处7年到无期徒刑。印度官方还可引用印度刑法典禁止诱拐和贩卖未成年人卖淫,对拐卖者最高可判处10年刑期,并加以罚款。
韩国
新华社驻首尔记者姚琪琳说,韩国在2005年制定了的《失踪儿童保护支援法》,将寻找失踪儿童提升为国家义务,内容涵盖了寻找、保护和援助失踪儿童的具体法律措施。
根据该法律,容留未满18岁的失踪、离家儿童和智障者以及精神病人而不向警察署或市、郡、区申报者,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按照韩国刑法规定,诱拐未成年人将被处以10年以下的刑期。

美国为什么没有儿童拐卖事件?
拐卖儿童的事件在美国几乎没有,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历史上美国曾是全世界第一大奴隶工厂,但那是一两百年前的事儿了。二是因为美国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2006年9月,得克萨斯州一名两岁男孩凯文-布朗失踪,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在凯文家附近展开了搜救行动。随后,50名警察开始在数公里范围里内大面积搜索,还动用了两架直升飞机,其中一架配备热感应装置。尽管如此,警方还是没有发现凯文的踪迹,于是启动了“全国儿童警报系统”,向当地5000个家庭发布寻人公告,引发当地社区的关切。第二天,100多名志愿者加入搜救行动,他们走入茂密的丛林,还打捞了许多野外池塘。第三天,直升飞机终于在一个池塘边上发现了凯文。
除了接到报案后紧急行动,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开通多种语言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制作标准化的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配有警犬的专业搜救小组。笔者曾经在弗吉尼亚州一家邮局内看到过寻找失踪儿童的传单,每张传单上印有六名儿童的照片和资料。与中国家长张贴的寻人启事不同,这些传单是由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通过美国邮政署向全国各个邮局网点发布的。此外,美国一些大型公共场所还加入了名为“考德-亚当”(Code Adam)的儿童安全警报系统。如果家长在超市购物时发现孩子不见了,可以马上救助于这一系统。超市会有专人立即开始寻找孩子,如果十分钟内找不到,即会报案寻求警力支援。美国几家电信运营商也加入了这一系统,失踪儿童家长可以通过短信向手机用户发出求救信息。
美国在防止儿童拐卖方面的做法
投入大量资源保证儿童安全,用近乎完美的制度让失踪儿童得到及时救助。1、公共场所预警制度防止儿童与父母走失。2、设立儿童福利机构保证孩子不会在街头乞讨。3、一旦确认儿童失踪,可要求警察发布“安珀警戒”。“安珀警戒”是当美国确认发生儿童绑架案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的一种警戒告知。4、报案后还可向“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开通多种语言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制作标准化的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配有警犬的专业搜救小组。 4、执法部门尽力侦破,人性执法。对于涉及儿童的犯罪,美国执法部门非常重视。大名鼎鼎的FBI也设有专门负责追踪失踪儿童、性侵害儿童案件的部门。在总部和各地分局,还都配有受过训练的女探员,专门负责在此类案件中有技巧的询问未成年人、儿童,以免调查过程给他们的心灵带来二次伤害。6、严厉的刑事惩罚。在美国,法律禁止贩卖存在在于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尽管在惩处力度上没有联邦政府大,但超过一半的州政府已经明确了对人口贩卖的惩处。许多州政府已采取行动,通过立法或预防活动,在其境内禁止贩卖人口。
如何有效解决儿童拐卖问题?
数据显示,美国在防止儿童拐卖方面做得非常完善,值得我国借鉴。国家除了加大法律方面的严治惩处,还需要加大社会资源的投入,加大社会保障机制。一、严厉打击儿童买卖双方,以法律严处,并处以高额罚款,有效阻断儿童贩卖市场;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各种儿童保护机制;三、在各地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及志愿者,对流离失所的儿童进行收纳与帮助;四、在全国范围内传播法制意识,宣传儿童丢失后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并寻求各方有关机构的帮助,找回丢失的孩子之后也要配合完成立法立案的完成,使拐卖儿童买卖双方得以严惩。
防止儿童拐卖,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六一儿童节,让健全的法治和服务社会送丢失的孩子们回家快乐地过儿童节。
声明:宏景国际教育是国内做美国USBAR律师考试培训的专业教育集团,宏景也是美国律师考试服务权威机构BARBRI在中国地区的合作平台。参加USBAR课程可获得美国LLM&JD同等学历。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意见,欢迎关注“宏景USBar”公众号并留言。
本文为宏景新闻部整理创作,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上一篇: 法律日探索改革刑事司法体系
下一篇: 人工智能与法律人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