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口仅占世界总人口的5%左右,土地面积占6%左右,但它的工农业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产品却占全世界的25%左右,而律师则占全世界律师总数的35%。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以35%的从业人员服务只占世界5%的人口市场,自然人满为患、竞争激烈。
此其一:美国律师人数众多,自然也意味着美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比较旺盛。
此其二:美国律师在服务方面,大大促进了美国的社会发展。
此其三:所以有些家庭一边埋怨律师,一边还鼓励自己的子女报考法学院,准备将来当律师。
美国之所以有这么多的律师,其原因大致如下:
1法律复杂 美国既是一个两套法律体系的英美法国家,又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判例法国家。于是,各种各样的判例五花八门,浩如烟海。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平民百姓,对这些判例永远是摸不着边际,看不到实质。可以说,对他们来讲,没有律师是无法想像的。同样,对法官来讲,也是如此。更重要的是,美国的法律最讲究程序。而熟悉程序、运用程序的高手就是律师。“辛普森案件”就是因为他的律师运用程序(即证据排除规则)使陪审团对控方的证据产生了怀疑,从而使法官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对辛普森作出了无罪的判决。法官的裁定、陪审团的认定、律师的否定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并非说明“辛普森不是杀人犯”,而是说明“辛普森不一定是杀人犯”。可以想像,没有律师的法律帮助,辛普森哪怕钱再多、权再大、名再高都无济于事。
2文化传统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说过一句代表了美国律师文化的警言:“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曾把美国宪法称为“老百姓的文件”。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大法官奥康纳说:“当我们竞选议会或行政公职时,写信给总统、州长或议员时,在法院立案发起宪法诉讼时,或就宪法的涵义对我们的孩子进行教育时,或当我们就宪法规定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或与朋友或邻居发生争论时,我们都在对我们的宪法及其制定者表示敬意。”所以,美国人对法院的判决向来是绝对服从,即使他想骂大街,他也不敢不执行判决。当年戈尔与布什在总统选举中的计票纠纷,戈尔因为法院的判决对其不利而失去了总统的位置。他说:“我不喜欢这个判决,但我必须服从这个判决。”2005年春天发生在佛罗里达州的女植物人夏沃的命运曾经牵动了全美人民的心,最终,联邦最高法院一锤定音,作出了法律上最终的说法。尽管很多人采用不同方式表示抗议,但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了判决。这些判决的诞生,可以说都有律师的影子,都有律师的辛劳,都有律师的谋略。更重要的是,按照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的传统,在美国的法律文化中,一个被告可以主动放弃你请求律师协助的权利,但是不可以因为没有钱而被迫失去这样的权利。所以,当一个公民确实因为经济困难但又非常需要法律帮助时,国家在制度设计上就要为其提供律师,然后由律师作为“公设辩护人”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3地域辽阔 美国国土辽阔,不仅拥有广袤的本土,还有远离本土的阿拉斯加及夏威夷这样的岛屿。相比中国印度这样的人口大国,美国人口不算多,但人种众多。在全美50个州,各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各州中的各市、县、郡也各有不同的法律习惯。美国是一个高度尊重个人生命、个人生活、个人意愿、个人意志,处处强调个人奋斗的社会。不管你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还是后来移民的美国人,不管你是白人还是黑人,不管你是住在东西部沿海,还是住在内陆腹地,都能找到法律帮助,都能找到律师提供帮助。如果没有律师的协助和指点,任何一个公民都无法理清思路,理出头绪。同样,许多政府官员离开律师就心神不定,心中无主。因为地域差异大,有时甚至连东西各州的时差都成了律师维护当事人权利的武器。对移民美国或赴美访问的许许多多外国人来说,进入美国时认识的第一个人可能就是律师,离开美国时认识的最后一个美国人可能也是律师。
4市场导向 市场就是利益,市场就是需求,需求又延伸出不同的专业,而专业自然成就了律师的市场。通过此次专题研修与实地教学,我们了解到,美国实际上只有不到2%的民事案件由陪审团审理,其余98%的案件中法官审理的也只占一小部分,绝大多数都在当事人之间通过庭外和解而告终。这个庭外和解就要看律师的专业和谋略如何了。最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侵权责任赔偿不仅有补偿性赔偿,而且还有数目可观的惩罚性赔偿。而这些赔偿对当事人和律师来说都是非常诱人的。另外,产品安全与责任也已成为美国律师非常关注与大量使用的专业武器。所以,市场越来越大、专业越分越细、需求越来越大、律师越做越专。不论是诉讼,还是非诉讼,对律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热。存在决定需求,需求产生市场,市场呼唤律师,于是,律师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在美国律师的百万大军中,专业律师的市场越来越好、越来越活。
(责任编辑:冯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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